论中国文学作品对同性恋的表现
 
刘 小 菠
 
  同性戀是指以同性為物件的性愛傾向與行為。正如懷特姆所說, 同性戀不是由某種特
殊的社會結構產生出來的, 而是在各種不同文化背景下人類性行為的一種基本形式。同性
戀現象在中國幾千年的文明發展史上始終存在。我國古代正史和野史中都有關於同性戀現
象的大量記載。早在商代就有“比頑童”、“美男破產、美女破居”之類的說法, 更有膾
炙人口的 “斷袖”(漢代)、龍陽君(戰國)、安陵君(戰國) 等歷史人物和故事的記載。
 
  中國詩歌中直接描寫同性戀始于晉代阮籍《詠懷》之十二。。這些詩描寫都比較含
蓄, 多寫人物外表之美和情戀之真, 很少描寫同性戀性行為。這些作品反映出當時社會對
同性戀的一部分態度: 同性之間的愛戀, 是可能發自內心本性、出自人的真性情的。當時
同性戀行為及同性戀者不僅沒有受到過分的社會歧視和道德譴責, 而且還成為人們羡慕讚
歎的對象。
 
  明清兩代表現同性戀的作品盛極一時。著名的有笑笑生的《金瓶梅》、天然癡叟的《
石頭記》、曹雪芹的《紅樓夢》、蒲松齡的《聊齋志異》。反映同性戀的作品不僅存在於
詩歌中, 而且還向小說、戲劇等其他文學體裁延伸。這說明同性戀在明清獲得了更多文人
的關注。
 
其中文人對於同性戀看法非常多樣,有讚賞、鄙視、甚至同情等等。文章中也把代表小說
、作品的內容代過,舉例滿豐富的。
  總的來看, 明清時期社會(以文人為代表) 對男同性戀現象持一種寬容態度。雖然個
體之間存在明顯的認識上的差異,但所謂批評最多也只是道德上的諷刺、揶揄。人們既沒
有將同性戀罪行化, 也沒有將同性戀病態化。這與我國長期以來同性戀法律地位的被忽視
以及男同性戀者並不拒絕履行娶妻生子的社會義務直接相關。
 
  明代以後,女同性戀開始出現,與主題無關,不多敘述。
 
  五四時期雖然比較特別的是女同性戀文章大量出現,我們應該注意的是,在價值建設
方面, 西方多種多樣的思想流派被廣泛引進,先進思想界以毫不妥協的激進態度批判了中
國傳統文化對人性的壓抑。覺醒者在喊出兩性間無愛的痛苦時, 也會對同性間的愛戀持較
為寬容的態度。
 
  文章中一樣舉了很多五四時期的女同性戀作品當例子,需要的話可以參考。
 
  綜上所述, 由於受到現代文學重功利性的影響, 現代作家大多把同性戀當作一種手段
。五四時期的作品通過同性戀這一現象來透視污濁、黑暗、動盪的現代社會, 揭露選擇同
性戀這種處境的青年苦悶壓抑的根源, 具有一定的批判性。
 
  當代男作家涉及同性戀題材的不多, 涉及男同性戀現象的更少——具有影響力的作品
只有王小波的《似水柔情》。相反, 當代不少女作家在女權主義理論的照耀下, 不約而同
地描述了女同性戀現象。這是因為這時期的西方世界女權運動在第三階段有了新的發展而
且同性戀的合法化(包括領養子女等法條)。女作家讓作品中的女人沉溺於同性之間的情
欲狂歡, 高揚其主人翁的姿態。在這個空間裏, 傳統文本中男性的中心地位被無情地取消
了, 男性形象被置入到女性的背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nmincour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