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孽子》中的同性戀與父子關係
              高照成 蘇州大學文學院,江蘇蘇州215021
  

《孽子》是白先勇公開出版的唯一一部長篇小說。本文的作者認為,白先勇除了出色
的語言駕馭能力和融現實主義與現代主義於一爐的技巧之外,小說的成功還在於作者以嫺
熟的筆法表現了男同性戀群體的生存狀態及其心路歷程,並同時從側面反映了以父權為代
表的中國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本文作者並嘗試結合同性戀及父子關係來對小說簡要分析
分析:

一 關於同性之愛 (同性戀的簡介)
   事實上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早期階段,同性戀非但不遭排斥,而且還一度是極為受人尊
敬和仰慕的。後來隨著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宗教出現,同性戀作為一種亞文化逐漸遭到了
排斥和禁止,並被認為是一種醜不可耐的淫惡,甚至是一種犯罪行為。
   在中國4000年的歷史中,下史和野史都有關於同性戀現象的大量記載,像《龍陽》、
《餘桃》、《斷袖》等語彙暗指的都是同性戀現象。


二 追逐者與被追逐者及其他 (小說簡介)
   在《孽子》中,如李青及其幾位夥伴的年齡都在20歲上下,他們大都是境遇類似的同
性戀者、或者擬同性戀(pseudo - homosexuality) 者。這些孩子的同性戀傾向和性心理
障礙大多是由於生活在其中的社會和家庭環境造成的。
   坦率地說,「青春鳥」實際上是一群出賣肉體、供人玩弄的男色,他們對那些追逐者
基本上是沒有什麼感覺的;也就是說,在與人的同性性關係中,他們只是扮演著一種被糟
蹋被玩弄的角色,他們對與自己發生性關係的男子根本無「戀」可言。在同齡的人最為美
好、最為幸福的青春歲月中,「青春鳥」卻成了社會和家庭的棄兒,在那個為人所不齒的
「黑暗王國」裏掙扎、周旋。
   然而,「青春鳥」雖然身陷污泥濁水中,但內心仍然渴望人的尊嚴、渴望世間溫情。
本文亦題及一位有過類似經歷的人於受訪時表示:「我們不是人妖,我們只是有不同於『
常人』的性愛取向,被家庭、被社會所遺棄是整個同志群體在價值觀和道德觀上遭受歧視
甚至迫害的必然結果!我們渴望溫情,我們渴望寬容,我們更渴望和異性戀一樣擁有做人
的起碼尊嚴!我們不需要社會的『挽救』,因為我們從未覺得自己道德淪喪!我們是一群
青春的鳥,充滿渴望地向著自由、平等和幸福的天地飛!」(詳參見《〈孽子〉,漁場及
其他》)
   小說中那些「青春鳥」的追逐者,同時也大都是類似的同性戀者。這些人年齡
都在40 幾歲以上,有著一定的經濟基礎和社會地位,同時又由於先天或後天的原因都有
一種喜愛乃至迷戀年輕同性的嗜好。由於性心理方面的原因,這些人大多都沒有成家。這
些人對於這種徒勞的聲色追逐,他們自身也無法擺脫,他們的情感也大都是真誠的,雖然
並不能為那些「青春鳥」所接受,並給他們帶來了負面影響。
   除了追逐者和被追逐者之外,《孽子》中還有一類為了同性之愛而喪失理智的形象。
這些人都是極為癡情的同性戀者,他們把自己的同性戀人當作了自己生命的全部。在這幾
個人身上,白先勇試圖向人們展示真正的意義上的同性之愛其實與異性相戀沒有本質的區
別。

三 《孽子》中的父子衝突
   談到《孽子》時,白先勇還曾經表示:「在《孽子》中,我主要寫父子關係,而父子
又擴大為:父代表中國社會的一種態度、一種價值,對待下一輩子、對待同性戀子女的態
度。父子間的衝突,實際是個人與社會的衝突。」
  《孽子》中刻畫的衝突還包括了那些同為軍人出身的、當年從大陸撤離到臺灣的父親
們所面對的是一個與中國傳統倫理規範水火不容的「另類」性取向。根據中國傳統倫理規
範,男女結合、傳宗接代是天經地義的事。因此,《孽子》中父親們對於兒子的態度,也
即是中國主流文化對於同性戀的態度。在這些恪守封建倫理道德規範的父親們看來,同性
戀和同性性行為是違反自然、大逆不道、荒誕無稽和不可理喻的!
   從小說中,人們亦可以窺見白先勇本人對於這一問題的矛盾態度:一方面,他極為真
實地再現了那些被迫淪落街頭的「青春鳥」和其他同性戀者的生存狀態,並對他們傾注了
自己的理解和同情;另一方面,作者同樣對於那些做父親的表示出了自己的理解。
   在臺灣尚未解嚴的年代,白先勇選擇這樣一個題材應該說是需要一定勇氣的。在談到
《孽子》的創作與同性戀現象時,他曾說:「對我而言,文學寫的是人性、人情,同性戀
是人類感情、是人性的一部分,缺了這部分,人性就不齊全。同性戀超越了種族、階級、
文化,從古至今一直存在,它永遠是少數,但永遠都存在,如果因為是少數,就將這一群
人的感情、人性歪曲,這並非文學的宗旨。文學寫的是人性,人性有高尚、光明的一面,
也有黑暗、毀滅的一面,不論是何者,文學都應該全面地對之加以探討。同性戀者也是人
,人所有的屬性,他們都有,他們對家庭、對愛的渴求跟一般人是一樣的,只是性別不同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nmincour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