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子》堪稱是當代同志文學中的經典。文中描繪民國早期的同志圈(新公園中「黑暗王國」中的交易)、同性間的愛慾與背叛、包養及男妓、同志間的傳說甚至神話,以及在民國初年保守的民風下,社會對於同志的抵制,這些生動且流露無奈情感與命運的故事。作者以其觀察,從人性關懷的角度寫下主流社會所定義的種種「不堪」,尤其其中關於「青春鳥」的敘述,使本組決定以本書作為現代男色文學(同志文學實為男色文學之一部)的經典代表。
貫穿整部《孽子》的,正是一連串和主流文化與傳統道德倫理的衝突。除了文中的同性戀或擬同性戀對自我認同的衝突 外,尚有對代表社會主流價值的父親的情感衝突、對「圈外世界」的認知衝突。這些文本中的衝突恰反映了現實社會中的同志群體所面臨的矛盾及掙扎,在《孽子》發表的年代,同性戀在抗拒主流價值而產生衝突時的反社會性傾向以及社會上對同志社群的誤解,使同志群體被與愛滋病做不當的連結,又因缺乏道德認同(傳統道德是反同性戀的,故同志社群常被界定為是不認同道德的)、法律的約束,同志間往往難以維持「穩定的關係」甚或發展成婚姻,上述不僅增加了該社群本身的內在矛盾,亦使「圈外人」於解讀相關作品時易有錯誤的刻版印象與聯想。
根據相關研究,同志文學中的自然空間與同性戀族群的存在方式,常有一定的關聯。如《孽子》中臺北「新公園」作為「青春鳥」棲息之地的象徵性:大都市心臟地區的「綠肺」與傳統倫理規範有所牴觸的「同志」之間存有相生相依的關係,這是否意味社會的「病灶」?或是規範變更、倫理革命的源頭?學者仍在爭辯之中。但「空間」意象的深度詮釋,也許能給同志文學之定位提供進一步的幫助。如發生在「校園」中的同性戀情, 又為其感情的存在方式,賦與些許文化意味與青春氣息。而「梨園」則以其獨有的傳統文化意味進入同志文學(前文討論過的「伶人」),另有其溝通傳統與現代、後現代文化的獨特作用。此外,軍營、監獄、公共浴室、戲院、醫院等空間,亦經常為同志文學中同性戀情演出的舞臺。事實上,同志文學、同志關係實存在於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和其他的社群一樣,彼此探尋、衝擊及展現、嘗試瞭解與找尋自我認同。

「伊甸不再,夏娃變身。當年從伊甸園出走的亞當、夏娃們,以及『亞當又是夏娃』的『夏當』、『亞娃』們,如今正踟躕在大臺北的十字街頭。同志文學的作者及他們筆下的鱷魚、鳳凰們將由游向何處?飛向哪裡?是否會找到他/她們的歸宿?」

質言之,「神話」和「領域」為任何一個社群經營認同所必要,「新公園的蓮花池」即是這些同性戀者的「應許之地」,而龍鳳孽戀的神話便在新公園中,在主流社會的壓迫緊張之中,淬煉出這個群體的友愛及人性的昇華,以面對來自主流價值的各式衝突。在故事中,同志是社會中的被驅逐者,如何在生活、慾望和社會偏見中掙扎是他們必須共同學習的課題,也是他們「血裡帶來的罪」。

「這是你們血裡頭帶來的……你們血裡頭就帶著這股野勁兒,就好像這個島上的颱風地震一般。你們是一群失去了窩巢的青春鳥。如同一群飄洋過海的海燕,只有拼命的往前飛,最後飛到哪裡,你們自己也不知道──」

曾有位作家說過,同志小說都具備一股特有的孤獨。事實上,無論是在現實還是在小說中,同志在當今似已相當開放多元的現代社會中卻仍很難找到精神上的依託。以《孽子》的敘事者阿青為例,直到他輾轉來到新公園(即今臺北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加入了「黑暗王國」,才找到一群與他「同病相憐」的人,這一群人的情感和慾望不見容於主流社會,甚至和主流社會建構的價值觀有明顯的衝突,是以他們只能留連在社會幽暗的角落(新公園)裡,或者彼此取暖,或者隨波浮沉;或者屈服於主流社會的重重枷鎖,或者用極其激烈的方式(如犧牲己命)向命運與社會的「共同主觀」提出抗議。
若將《孽子》和古典男色文學相比較,不難發現其間不同之處:首先,古代男色常只是掌權者的玩物,初期他們或者多才多藝,或者相貌佼好,或者深暗奉承之道,「色衰愛弛」幾乎等於他們的宿命而終至悲劇,但從另一面向而言,他們也因身處強權的保護傘下,承受較少的社會輿論壓力。而古代的相關史料與文本在記載時,對這些「被玩弄的一方」往往只是輕描淡寫、一筆帶過,或僅以品評的角度加以點墨記錄,鮮少就其心理層面深入探討或為忠實描寫,意即,古典有關男色的部份多寫「行為」的外在層面而非「同性之戀」的內在精神層次。
相較於《孽子》所處的時代,如今大部分有同性性取向的人,面臨所謂假開明的「自由戀愛」風氣,看似擁有戀愛選擇權,實際在替自己選擇精神依託時,卻往往必須在「背叛社會」和「背叛自己」當中做出抉擇,或臣服於主流文化的「共同主觀」之下,或成為社會群體的邊陲。另外,一反過去以上位者(如皇帝)為主的敘事手法,《孽子》中的主角被謂為一群被玩弄、蹂躪與需求的「青春鳥」。且《孽子》或其他現代同志文學亦不再主寫「同性性行為」,而轉寫「愛情」等精神的層面。
另外,或許囿於古代醫藥知識的侷限,也或因畏懼強權的壓迫,古代對性病跟同志間的關聯並不如今日被這般「大書特書」。近代「同性戀」名詞剛出現時,有不少主張同性戀是愛滋病快速傳播的罪魁禍首,宗教上甚至出現「上帝處罰有罪的人(指同志)」等說法。其實,不少現代同志文學專門以「病」、「毒」做主題,而「病」並不只是生理上之性病,還暗指同性性取向為心裡有病;「毒」又不只是身體染上的毒,同志還是整個社會中的「毒」,這類主題幾乎很少出現在古代的文本中。
文學之所以可貴,在表現永恆的人性。白先勇的作品中充滿對人性的關懷與憐憫,其所關注的對象是社會中人,包括各種不同群體的情感和欲望,他認為,同性戀作品寫的是「同性戀的『人』」,而不是「同性戀」。在白先勇的眼中,每個人一來到這世界上,身上即烙有印痕,印記著人類原始祖先遺傳下來的「孽」--人類天生的原始慾望。在人性艱辛求「善」卻不斷遭破壞的過程中,作者刻畫出社會主流價值在「排外」的過程中展現的破壞力之驚人,及小說中不斷流露出的濃厚宿命色彩,極力捕捉那種天生不安分的本性,作者認為,這些不被接受、承認的心理狀態是人與生俱來的。所謂的「孽」,既是反生命、反理智,又是反社會的,這是作家寄予同情和肯定的反叛,因此種反叛所遭受的種種挫折,正是生命中最無可奈何卻無以逃脫的悲劇。
白先勇認為:同性戀不是「突變」,而是一種超越文化、種族、宗教、階級、及任何人為界限,自古即存在的現象。在白先勇的創作中,同性戀者正和一般人一樣,有正面、高尚、善良和正義的人性。同性戀者對愛情、親情和家庭的渴求與熱愛無異一般,只是性別與對象的不同。白先勇對同志向來抱持關懷,鼓勵他們積極面對生活,並以出色的語言駕馭能力、敏銳的觸覺和細膩的文筆將同志的遭遇和心聲訴諸文字,希冀讀者得從人性方面去包容和接納同性戀者的特殊社會身份和文化。

「你們這些孩子,只顧怨恨你們的父親,可是你們可也曾想過,你們的父親為你們受的苦,有多深麼?──阿青,你父親呢?你知道你父親也在為你受苦嗎?」

《孽子》中,「父親」的強硬態度亦代表父權社會對同志「違反倫理」的明顯拒絕和排斥,同志需要生存而社會卻未予他們生存之地,流浪與逃亡的現實和衝突的心境在他們身上表現強烈,以流浪的姿態存活在大環境的邊緣地帶,慾望的衝突和社會的壓迫是他們無盡的精神折磨。
而《孽子》中父親們對於兒子的態度,顯現了古代傳宗接代使命和父權思想在現代的合流,又加上封建解體、思想自由解禁,具同性性傾向者更勇於追求自我,甚至主張同性戀之婚姻權,這和中國古代是相當不同的。 是以,在《孽子》中,白先勇嘗試將兒子的行為置於一個令父輩無法忍受的極端,由此來試探當前的華人父親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在小說中我們也可以窺見作家本人對於這一問題的矛盾態度:他極為真實地重現了那些被迫淪落街頭的「青春鳥」和其他同性戀者的生活樣貌,對他們傾注了自己的認同和關懷,然另一方面,透過父親及兒子角色間的對話,作者同樣也對於父親之所以為壓迫表示出了自己的理解。

「我們不是人妖,我們只是有不同於『常人』的性愛取向,被家庭、被社會所遺棄是整個同志群體在價值觀和道德觀上遭受歧視甚至迫害的必然結果!我們渴望溫情,我們渴望寬容,我們更渴望和異性戀一樣擁有做人的起碼尊嚴!我們不需要社會的『挽救』,因為我們從未覺得自己道德淪喪!我們是一群青春的鳥,充滿渴望地向著自由、平等和幸福的天地飛!」

在談到《孽子》的創作與同性戀現象時,白先勇曾表示:「對我而言,文學寫的是人性、人情;同性戀是人類感情、人性的一部分,缺了這部分,人性就不齊全。」同性戀者也是人,人所有的屬性,他們都有。他們對家庭、愛的渴求跟一般人是一樣的。的確,文學寫的是人性,人性有高尚、光明的一面,也會有黑暗、毀滅的一面,不論是何者,文學都應該全面地加以探討。但是「同志文學」如果想要再成就該領域之經典,則應冷靜的省思,而非一味自炫或誇張。倘若有朝一日同志文學不必像其他文學作品一般刻意標明、展露,同志的特殊性別身分得以淡化、甚至消解,回歸其作為「人」之基本身分,「 同志書寫」、「酷兒寫作」不再成為獨立一般文學之外的特殊作品,從「汙名」( 他人強加之名) 到「吾名」 ( 吾人自命之名) 再到「無名」( 毋需特指之名),也許才是真正成熟的「同志書寫」,亦是真正將同性戀族群納為社會中自然而然的一份子,方是真正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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